系統中可直接於案件行事曆中安排個人或相關人員之工作,避免日程有所衝突。相關日程可一鍵導入至Outlook或手機行事曆中,供隨時查閱。
律師法第34條與律師倫理規範第30條均規定,事務所與旗下律師不得接受委任有利害衝突的同一或有實質關連事件,以確保當事人權益。 本系統開案前可針對所內客戶或案件進行利衝查詢,確保符合相關法條要求。
實體卷宗等文件,可透過本系統登錄並列印標籤,透過條碼槍刷出刷入,類圖書館管理方式,隨時掌握卷宗調閱狀況狀態。
本可設置多種幣別、多個收款帳號與多個營業據點,無論適合署或跨地域據點之事務所皆可於同一系統上操作。
本採WebBase架構使用者無須安裝軟體,無論Mac、PC、平板、手機只要能瀏覽網頁便可使用 (註1)。 伺服器區分雲端與地端兩種類型之版本,雲端版使用WinWin伺服器,省去機房建置與維護的麻煩;當然您也可以用選擇地端版本安裝於事務所內或指定地的機房(註2),依不同考量選擇不同的版本。
註1:支援Chrome、Firefox、Edge等瀏覽器,IE等老舊瀏覽器無法正常使用。